第五章投资管理程序第八条产业基金政策性项目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制定运作方案、项目征集、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后管理等:(一)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政策目标及主管行业特点,若投资项目为非定向基金项目,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效益类项目退出由基金管理公司制定退出方案上报市属一级公司通过后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后交由基金管理公司实施,政策性项目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效益类项目报市属一级公司批准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向市属一级公司报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政策类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基金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政策类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市属一级公司审核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五章投资管理程序第八条产业基金政策性项目投资管理一般程序为:制定运作方案、项目征集、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后管理等:(一)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政策目标及主管行业特点,若投资项目为非定向基金项目,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退出方案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后交由基金管理公司实施,效益类项目退出由基金管理公司制定退出方案上报市属一级公司通过后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后交由基金管理公司实施,政策性项目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效益类项目报市属一级公司批准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向市属一级公司报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政策类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基金管理公司审核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政策类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市属一级公司审核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