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泰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技术推广面积分配方案》要求,做好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拟对我市“三新”技术推广面积分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本人签名)向新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科反映,对以电话或匿名材料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8-7223390附件:1、新泰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三新”技术推广面积分配方案.pdf2、“三新”技术推广面积分配表.doc新泰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