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2-01浏览次数:0区卫健局: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20号,附件1)收悉,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资金152.96万元转下达你部门,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建立实名台账,发放有依据,去向可追溯,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并在收文3日内提交《绩效目标申报表》,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广州开发区财政局2023年1月19日附件:1.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pdf2.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