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3年度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海山杯)考核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上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二)海山杯申报项目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市级城区(含市属区)单体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县(区)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三)海山杯申报项目划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海山杯申报项目划分以同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同一施工许可证为标准,(四)海山杯申报项目的主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1.在浙江省内注册或已办理进浙备案手续的建筑业企业2.主承建单位:(1)与申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项目规模、项目划分应满足上述海山杯申报要求,三、海山杯认定程序(一)海山杯考核推荐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主管部门)负责,海山杯申报项目的主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海山杯申报材料(市本级项目考核推荐工作由市建管中心负责实施),我市企业市外承建项目申报海山杯的考核推荐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的,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汇总申报,将符合要求的海山杯推荐项目名单(按质量水平高低排序)报送市住建局,(三)市住建局组织人员汇总审议海山杯推荐项目名单,四、其他事项(一)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年度海山杯申报及考核推荐工作,(二)推荐单位应对考核推荐项目负责,附件:1.2023年度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考核推荐工程汇总表2.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申报材料要求3.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申报表4.舟山市建设工程海山杯(优质工程)申报材料封面式样5.承诺书6.业主满意度评价表(住宅小区工程)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月30日附件附件1-6.pdf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