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义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对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质备案企业开展相应自主评价工作的浙江义乌黎明湖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培训补贴条件202人),对经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价认定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徐琴琴等132人拟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2月7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85531095)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