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现开展2023年度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技术创新中心由我市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本行业位居前列的重点企业牵头建设,二、申报条件1.牵头单位应在鄂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认定后三年内计划投入技术创新中心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三、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登录“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34.38.200:301/)在线填写中心申报信息,编制填写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需提供相关的附件材料),2.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申报书,将完成本单位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做成PDF文件,将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面装订一式2份)提交至各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推荐,同时集中报送申报单位纸质申报书1份,2.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企业,4.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考核,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附件:1.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2.鄂州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鄂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