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经局)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1.对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2.对年产值突破1亿元企业奖励1万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首次入围中国制造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入围全省工业企业100强、全省民营企业100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统计局)三、鼓励企业争创行业领跑者1.对首次国家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经局)3.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襄阳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新建项目按智能工厂标准建设,对3年内建成投产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不含购地费用,按项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和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按项目软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和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科经局)2.鼓励企业节水、节能、环境排放减量化增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五、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1.对规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增智能化、自动化升级改造设备或生产线项目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2.对当年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防治、节能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按装备购置单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