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2号)、《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按照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等程序,拟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申请人员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425200邮箱:383715369@qq.com附件:高县2023年第一批发放创业补贴人员名单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