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扶持会展业发展若干规定(2019年10月修订)》第十五条,我局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对我市2023—2024年度拟符合会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展览项目进行现场评估、核查,(三)评估时间:2023年1月-2024年12月31日,(四)项目预算:1.项目展览总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的(不含2万平方米),2.项目展览总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3.项目展览总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展览项目,(五)工作内容:受市商务局委托对拟符合会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展览项目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能够及时就项目评估要求同海口市商务局、展览项目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具体参照《海口市扶持会展业发展若干规定(2019年10月修订)》第十三条,(四)评估服务机构需具有会展评估的经验,(六)第三方评估服务机构需提供对本通告第一条第(四)项的三种展出面积的展览项目的评估方案及报价,(二)海口市商务局将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书,综合考虑业绩、经验和服务等条件择优选择一家作为2023—2024年展览项目评估服务机构,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评估服务机构报名,四、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