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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三)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个人年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将参保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填入表格中“变更后工资”栏内,3.应提供的材料:《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原件一份以及“缴费基数申报”Excel电子版一份,注:①上述纸质材料使用A4纸打印,③线上申报无需填报此表,(二)线上申报已开通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申报(https://www.gx12333.net/si),线上申报无需提供基数申报表纸质材料,即:多缴的社会保险费退回参保单位、少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收,已退休、终止参保的人员不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已办理暂停参保的人员由原单位按规定申报其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缴费工资,并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多退少补,(二)申报地点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地址:东悦巷6号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B座工作日对外办事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三)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771-12345附件: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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