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0〕99号、苏农计〔2020〕46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并在《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上加盖政府公章,五、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六、2018年以来承担省以上“四大专项”项目未完成的单位不得申报,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九、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210室,县农业农村局217室,县农业农村局410室,县农业农村局111室,附件:1-1.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园区、园艺类)申报指南1-2.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休闲观光类)申报指南1-3.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类)项目申报指南1-4.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数字农业类)申报指南2.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3.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4.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2021(现代农业)申报指南.doc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