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科技领域征集高质量学术会议,高校科协等(以下统称为推荐单位)组织征集推荐,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全部学术会议,《指南(2023)》收录的学术会议应是拟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推荐名额由本单位主办会议和非本单位主办会议两部分构成,对于本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学术会议计划总量的10%,非本单位主办的全球范围内的高质量学术会议,推荐对象不限于本级科协主办、联合主办或承办的高质量学术会议,推荐对象不限于本高校主办、联合主办或承办的高质量学术会议,推荐单位成立能代表本领域、本学科学术水平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专家不能作为会议提名专家,推荐单位遴选形成本单位重要学术会议推荐名单后,《重要学术会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导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认定,(七)对于由推荐单位主办的入选《指南(2023)》的会议,《指南》指导委员会对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结果进行研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