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出让位于连江县黄岐半岛东北侧的297.4966公顷海域使用权,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年限为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月28日—2月1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联系电话:26157792),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予以出让,附注:1.书面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图:项目宗海图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