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住房保险意识,增强其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健全和完善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构建覆盖我县范围的农业、农村、农民“三位一体”的“三农”保障新体系,按照《贵州省2021-2023政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应急〔2020〕62号)精神和工作要求要求,榕江县应急局牵头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农村住房按一户一宅进行参保,承保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江县支公司,保期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特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榕江县支公司榕江承保各乡/镇农户自缴保费提高保额参加农房保险参保信息公示如下:1.公示期限3天(2023年1月28日-2023年1月30日)2.附公示清单2023年定威乡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八开镇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计划乡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榕江县五保户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水尾乡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仁里乡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2023年兴华乡农房保险分户标的保险公示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