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济宁市任城区商务局济宁市任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2023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区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鼓励家电以旧换新,鼓励餐饮零售企业开展折扣优惠、特价满减、优惠券等促销活动,对促进消费成效突出的投资运营主体按照其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2万、3万元的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每个社区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太白楼路商圈的企业全年举办1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且年度社零额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组织开展汽车展销、家电促销、打折季、年货节等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对市外企业在我区新设立全国或区域销售结算总部、当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给予不超过其零售额0.5%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不超过其纳入统计零售额的0.5%的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