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江山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江东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公告,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诉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上述权力,公告时间: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9日联系地址: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滨路61号)联系电话:0570-4111540,0570-4111599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月20日关于《江山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江东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pdf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pdf图集.pdf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