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全市建筑企业(项目)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一、鼓励节后尽快复工复产各建筑企业(项目)要科学制定在建项目春节稳岗、节后复工计划,各相关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应于1月28日(正月初七)前返岗到位,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认定,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1月31日(正月初十)前开复工的市本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填报开复工相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备后即可复工,六、加强项目征迁、公配等保障工作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加大对开复工项目的保障力度,积极为各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要素保障,八、给予企业信用加分奖励对2月5日前开复工的,给予相应施工、监理企业各加3分,给予相应施工、监理企业各加2分,给予相应施工、监理企业各加1分,九、开展通报表扬活动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和1月31日(正月初十)前全面复工复产的项目,加快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附件:郑州市建筑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服务热线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