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商务局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现将《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此页无正文)济宁市商务局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财政局2023年1月19日(此页公开发布)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鼓励家电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各县(市、区)补助,支持各县(市、区)发放餐饮消费券,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促进消费成效突出的投资运营主体按照其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增加网络零售额500万元增加补贴不超过1万元,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地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全年组织开展汽车展销、家电促销、打折季、年货节等各类促消费活动不低于100场,给予每场活动的宣传、场租、搭建等费用最高20万元支持,按照不超过其纳入统计零售额的1%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原文:济商务字[2023]7号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pdf政策解读:《关于支持商贸流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