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7号)和我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的通知》,推选了都江堰市、安岳县、丹棱县、金堂县、南江县、蓬溪县、资中县、开江县、广元市利州区、石棉县作为2022年度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落地,二、细化方案,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市、区)要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要通过试点,有力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促进经验推广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经验提炼,形成工作亮点,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