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吉工信办联〔2023〕6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工信局、财政局,依据《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分领域项目(企业)储备库管理细则(暂行)》,现将申报2023年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统筹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二、申报类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择优遴选以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要求项目,(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工程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推进我省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等三大体系建设以及工业软件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项目,(四)重点产业链“搭桥”工程试点示范项目,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二)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五)申报项目已入选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库名单(吉工信办联〔2023〕5号)的,(二)汽车产业集群内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实施企业,对项目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单位信用信息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择优推荐,附件:1.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推荐单位填报)2.省级工业产业链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3.填写说明4.综合信用承诺书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