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拟组建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一、宣讲团成员的基本条件宣讲团成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熟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自愿接受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的监督管理,二、宣讲团成员的推荐范围宣讲团成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三、宣讲团组建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企业、院校根据要求的标准和范围,填写《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表》(附件2)并附符合条件的相应佐证材料,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按程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函报相关人员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确定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成员名单,(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解读,(三)国家和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宣传等,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郑鹏、董千海电话:028-86110567、028-86625779电子邮箱:ldtpxc@163.com(“ldtpxc”为“小写字母)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邮政编码:610041附件:1.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汇总表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月17日附件:1.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汇总表.doc附件: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宣讲团报名表.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无下一篇:关于印发《2023年川南人力资源协同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