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有关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印发〈2022年淳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淳农〔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淳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淳安县淳安鸠坑绿春茶叶有限公司等69家农业企业符合追溯体系建设补助条件,拟补资金69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信件以邮局邮戳为准),情况反映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实,联系电话:65020528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6日淳安县2022年度追溯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