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31〕3号)和《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盐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2021〕1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海盐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地方配套、县级追加资金申请结算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联系电话:0573-86123310,0573-86082500附件:2021年海盐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地方配套、县级追加资金申请结算名单的公示表.pdf海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