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近期,一些市民、网民朋友关心、咨询南昌烟花爆竹燃放的法规是否有调整,我们重申: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2、3、9条的规定,在我市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2017年1月1日《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公布实行以来,我市已连续6年在禁燃区域内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广大市民、百万家庭已连续6年得以在安静祥和的氛围中观看春晚,起早贪黑清扫清运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垃圾……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离不开全体老南昌人、新南昌市民的共同理解、支持与守护,2023年南昌禁燃禁放法规依旧需要新老市民朋友共同遵守、齐心实践,请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通告和举报电话,我们建议在非禁燃区也要适度燃放,衷心祝愿南昌更加自信、发奋、齐心,衷心祝福市民朋友们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2023年元月5日来源: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