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利局、节水办: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7〕31号),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节水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经各地审核、推荐,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等202家企业(名单附后)为2022年浙江省节水型企业,现予以公布,各地经信局、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举措,推进水平衡测试、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和用水循环(梯级)利用,降低水资源消耗,加大对节水型企业的激励,引导其他企业向节水型企业对标,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名单的通知.wps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