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中茶叶加工设备设施建设,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方式开展,通过茶叶加工企业提出建设申请,所在村审核推荐,并经过镇政府审核,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后开始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和项目镇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现将项目茶叶加工设备设施(2021年度第二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月13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敬请拨打电话0830-4292259进行反映,附件:泸州市纳溪区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茶叶加工设备设施验收表(2021年度第二批).docx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