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达2023年度建设科技项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申报科技成果评价,二、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以下简称节能科技处)负责对建设科技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三、各建设科技项目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应及时通知节能科技处,四、各建设科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自行联系有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价,并在评价前通知节能科技处,成果评价后及时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五、所有建设科技项目务必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结项工作,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课题报告等资料到节能科技处备档,六、各建设科技项目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节能科技处书面报告项目获奖、推广应用、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项目研发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节能科技处联系,附件:2023年度郑州市建设科技项目计划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