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低收入农户创业联盟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扶贫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创业联盟增收项目(土鸡养殖、家兔养殖)申报和具体实施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核实,现将景宁畲族自治县2022年低收入农户创业联盟行动项目资金补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共计79.203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各乡镇(街道)按时完成资金拨付,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收集整理创业联盟土鸡养殖、家兔养殖项目相关台账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验收表、公告公示、合作协议等),2.在乡镇(街道)及所在行政村进行补助资金公告公示,3.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创业联盟帮扶企业,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