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1、电话号码:0577-88201522、88201525,2、传真号码:0577-88201572,3、电子邮箱:kjj@lucheng.gov.cn,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2幢1122楼(鹿城区科技局办公室),邮编:325000,附件1:《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附件2:《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温州市鹿城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1月13日附件1: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docx附件2: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及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