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3年1月11日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人才体系,现就促进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人才发展制定如下意见,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和商事调解等行业引进、培养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法律服务人才,二、适用范围及条件本意见适用于在浦东新区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仲裁机构、境外仲裁业务机构、公证处、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业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鼓励浦东新区法律服务机构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参加经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认可的境外知名法学院校、国际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非学历交流学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5、鼓励专职法律服务人才参加高层次法学学历学位教育,其中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境外LLM、JD、SJD等学历学位教育每人每年不超过25万元,推荐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参选全国优秀律师、司法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东方大律师、劳动模范等先进评比,附件:浦东新区重点引进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分类表浦东新区重点引进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分类表领军型(满足任意一项)1、近10年被司法部或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急需型(满足任意一项)经推荐认定的服务于以下急需领域的法律服务人才:1、国际经济合作领域,10、其他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的人才,4、5年内获评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相关附件:附件:浦东新区重点引进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分类表.pdf相关稿件:《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一图读懂《浦东新区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