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行为,重点从适用主体、机构职责、资产评估范围、资产评估工作要求、核准与备案、结果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市国资国企资产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规定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按权限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组织或指导资产评估专家评审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评估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按权限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资产评估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等,由市国资委负责核准,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负责备案,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备案,明确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国资委将向市属国有企业进行通报,将按照《日照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严肃追究责任,市国资委将督促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办法》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