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县财政不再安排其他单位、乡镇维修经费,优先从单位项目经费、县级项目经费及上级资金中调剂安排,确需县财政追加预算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编外人员不安排财政资金预算,控制各类项目支出8.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凡上级专项资金没有到位、没有列入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县财政一律不得安排资金,在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内的项目,县财政一律不得安排资金,各部门应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虚增或违反预算管理方式上缴财政收入,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