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第二届湛江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不超过5个、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10个,二、评选范围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授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三、申报条件申报第二届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二)受理部门:申报组织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申报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U盘一份)报送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秘书处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对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陈述答辩评审,形成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组织的评审报告和最终评审分数,湛江市政府质量奖是湛江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的最高奖项,各县(市、区)要广泛动员本区域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参评市政府质量奖,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市政府质量奖组织推荐工作,严格遵循《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