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开展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在实施或参与科研活动时应就履行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安全保密等情况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及其责任主体开展事前科研诚信审核,第四章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第十五条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二)在日常科研管理活动中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对各类责任主体应组织开展科研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责任主体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活动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二十条科研信用等级依据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表现进行评价,第二十一条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活动中履行职责和承诺义务、遵守规章制度、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奉行科技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第二十二条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活动中履行职责和承诺义务、遵守规章制度、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奉行科技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第二十三条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活动中,一般失信行为包括以下情形:(一)未制定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项目管理或者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第二十四条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以及其他科学技术活动中,所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或相关工作人员存在重大问题,第二十五条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对科研信用评价为优秀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