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建筑业集群有关奖励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每年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有关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1.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建筑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龙府办发〔2022〕17号)规定的奖励条件的本市建筑施工企业(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2.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单位:各安商服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建筑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二)证明材料:1.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物业购置奖或租金奖励:物业购置合同或租赁合同、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2.市外建筑企业落户我市奖: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3.扶持壮大市内建筑企业奖: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5.扶持发展本地施工劳务企业奖:人员劳动合同及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8.建筑龙头骨干重点扶持企业: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施工合同(五)企业财务报表、本市纳税证明材料,四、申报程序(一)各申报企业填写《建筑业奖励申报表》(附件),于1月26日前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报送至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获政府资金奖励及政策支持五年内迁出本市的建筑施工企业,附件:1.建筑业奖励申报表2.《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建筑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龙府办发〔2022〕17号)3.2022年龙南市本地入规入统建筑施工企业承建园区厂房建设项目统计表2023年1月12日关于申报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