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初步审核,现将拟享受衢江区2022年(返还2021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欢迎来电来函反映,受理科室:衢江区就业管理中心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受理电话:0570-3833110附件:衢江区拟享受2022年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第五批)2022年稳岗返还第五批发放名单.xls衢州市衢江区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