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市部分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企业等单位的稳岗返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天,自2023年1月6日至10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养老保险科反映,电话:3238729,经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将直接拨付至社保费缴费扣款账户,附件:河源市企业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六批发放表.xlsx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1日供稿人:刘理达校对责任人:黄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