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2022〕37号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现就我市财政支持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所需资金由市和购车企业所在区按30%:70%的比例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应按要求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四、关于其他政策各区以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为核心方向,五、资金下达程序财政部等五部委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对我市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得分情况分配下达中央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津财建一〔2022〕37号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做好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现就我市财政支持政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燃料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应按要求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四、关于其他政策各区以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为核心方向,五、资金下达程序财政部等五部委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对我市示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市财政根据各区实际得分情况分配下达中央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