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辽市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请认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双政办发〔202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辽市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申请认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政办发(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该《通知》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