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村道等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8号),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50万元,经研究决定,现下达各有关乡(镇)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50万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各有关乡(镇)于1月20日前,将绩效目标申请表报送县财政局,并对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2.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光泽县财政局2023年1月10日附件1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序号乡镇行政村项目内容奖补资金(万元)备注1华桥乡园岱村道路修建202寨里镇山坊村道路硬化203止马镇亲睦村道路硬化10合计50附件2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补助区域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其中: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总体目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注:指标解释是对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包括设置依据、内涵解释、计算方法、评分标准等,光泽县财政局办公室2023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