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6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50分,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员按基础指标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附件: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附件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内容及分值备注基础指标1合法稳定住所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5分,每满1年计2分,每满1年计2分,每增加1岁(含不满1岁)少加2分,工作每满1年计2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5分,1年内计分不超过2分,不含10万元)(4分),积分制入户人员应按照本指标体系计算总积分满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