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70100004188602D/2023-0000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配分类:公示公告文件编号:发文日期:2023-01-09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1-0916:19浏览次数:2471次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供热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蒸汽价格定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2〕30号)规定,现将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监测,2022年四季度天然气价格变化达到工业蒸汽价格联动调整启动条件,燃气工业蒸汽基准销售价格每吨上调45元,调整为每吨349元,二、燃煤工业蒸汽基准出厂价格和基准销售价格不作调整,仍分别执行每吨191元、265元,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和抄表结算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四、本次价格调整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及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片区内,集中供热企业供应的工业蒸汽,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工业蒸汽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2〕120号)同时废止,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月6日编辑:张岳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上一篇: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情况登记表下一篇:下一篇: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