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拟发放人员公示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流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清政文[2017]85号)和《清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乡村医生身份从业年限确认工作的通知》(清卫[2017]81号)文件精神,经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审核,下列202位同志符合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现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人员信息等情况有异议,由举报人向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卫生健康局进行查证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将批准申请人领取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举报至县卫健局(电话:0598-8703559),漏登人员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公示期限: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6日,清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