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喀什地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民主差额推荐、逐级审核等程序,在征求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照“两审两公示”要求,拟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7日至1月11日,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地区评选表彰专班反映,附件1:拟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名单附件2:拟推荐表彰先进个人名单电话:0998-2830522邮箱:ksyshjbgs@qq.com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