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产增效,对2023年1-2月份应税开票销售达8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实体企业,(责任单位: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二、鼓励企业开足产能,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供电公司、财政局)三、鼓励员工留响过节,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坚持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利用春节假日招聘员工,对2023年1-2月份新录用的员工,给予企业新录用员工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六、实施返岗交通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七、实施员工关爱行动,(责任单位:文广旅局、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八、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委、卫健委、人社局)各镇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春节期间为企服务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