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和2020年我市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海宁市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海农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22年我市符合补贴的回收农膜数量为107063公斤,补助资金为278363.8元,其中市补139181.9元(详见附件),现对海宁市2021年度废旧农膜回收转运归集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8221407(市植土站)、0573-87292020(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0782719(纪检组),附件:海宁市2022年度废旧农膜回收转运归集拟补资金汇总表.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6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