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优质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城区1个项目,即:粮食作物(水稻)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补助资金200万,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报条件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取得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长期稳定(或租地10年以上)的育种用地50亩以上,有3个以上自主选育或合作选育并通过审定的粮食作物品种,近3年连续获得同类项目支持的种子企业原则上不列入申报范围,二、资金方向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田间工程、田间道路、排灌系统、晒场、蓄水池等,建设种子质量检验室、农机库房,及种子加工车间等种子加工仓储设施,种子检验仪器等相关仪器设备和农机具,建设物联网系统、种子物流与追溯管理信息体系,三、申报时限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28日18点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农业农村局),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