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已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正式发布,现将重点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方向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二、推荐单位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广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三、征集数量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一)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1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二)国家实验室可增加报送3项(不含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广东省实验室可增加报送2项,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报送1项,(三)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五、征集方式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2.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