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变更范围(一)简单变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二)复杂变更: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二、受理时间第一批:2022年2月28日至3月11日,采取快递物流方式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在受理时间内用EMS快递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办公室(以寄出时间为准,收件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5065室收件人:深圳市科创委高新处(高企名称变更)联系电话:88125094、88127373四、申请材料(一)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申请变更需提供以下材料:1.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杂变更企业还须提供以下材料: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及人员清单(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企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8.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二)证书逾期及已注册未申报的企业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材料编制要求申报企业须将申请材料胶装成册,同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请按照变更申请书、材料目录和申请材料顺序装订,如果工商注册名称已发生变更但尚未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请务必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否则无法申请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