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综〔2022〕19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市级资金的通知芦田镇:根据《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市级资金项目的通知》(安农综〔2021〕58号)文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贵镇福建安溪咏梅茶叶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的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初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察看和项目财务审计,福建安溪咏梅茶叶专业合作社实施的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给予下达,款列“2130124乡村产业与合作经济”,请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2年2月22日印发。